还有一些“惜败”的案例,评委的点评也十分精彩,尽管文章很长了,还是分享给大家: 案例:星巴克“用星说”: 蒋美兰:造就高度Action(O2O、业绩、平台关注、话题)且能保有品牌Branding的形象
虽然很多商家都在大量制作VR内容,但是他们的内容并不能多平台通用,用户又不可能去为了某些内容去购买多套VR设备。所以可以选择官网SEO+博客+行业网站,或者媒体网站+社会化媒体。究其原因,以目前的工业化水准和制剧周期、资源投入,要在一个本身期待值就偏高的原IP上实现增值并不容易。